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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一户一表改造流程有新规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5-15  来源:福州新闻网  浏览次数:1400

        本报讯 昨日,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林泉森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做客《政风行风热线》,为市民答疑解惑。

        生活用水收费标准有两种

        市民:能不能介绍一下目前我市自来水的收费标准?

        公司副总经理魏平生介绍,目前我市居民生活用水基础水价为1.20元/吨、污水处理费为0.85元/吨,居民生活用水收费标准按照是否实行一户一表分为两种。已实行一户一表的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第一级为每户每月(下同)0吨~18吨(含18吨),水价为2.05元/吨;第二级为18吨~25吨(含25吨),水价为2.65元/吨;第三级为25吨以上,水价为3.25元/吨。目前尚未实现一户一表(未由供水企业实施户表改造的)的居民,生活用水实行季节性加价,每年6月~10月用价,在居民生活用水基础水价的基础上加价20%,即2.29元/吨,其余时间为2.05元/吨。


        入住小区后能否直接能向供水企业缴水费?

        市民:新建商品房住户能否在入住时就直接向供水企业缴纳水费?

        公司总经理助理郑伯玲表示,根据新建小区一户一表的有关执行条件,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开发商在建项目(指正在使用施工用水且建筑已封顶,具备了永久性供水条件)。已按永久性供水方案实施并经自来水公司现场确认通过验收的项目,多层及小高层住宅可按一户一表向自来水公司申请立户,首次立户均以开发商作为户主与供水企业签订合同,并由自来水有限公司抄表到户。当交房率达到50%或首套房屋交付使用满2年后,开发商应组织实际用水人(或开发商代办收集相应过户申请资料)到供水企业办理过户手续,按户重新签订《供用水合同》,由供水企业直接抄表收费到户。

        二是已建项目(指已办理了永久性供水并采用总表供水的项目)。多层住宅及小高层住宅小区,已按一户一表、水表及立管出户等条件实施到位,且经自来水公司现场确认通过验收的,开发商可以向供水企业申请一户一表接收(改造),直接抄表到户。

    一户一表改造有新规

    公司客户服务科科长王其武表示,2月初,公司户表办为缩短一户一表改造时间,重新审定了一户一表改造办事程序,减少了市民往返的次数。现在户表改造有如下7个步骤:1.由小区业委会或用户代表到公司一户一表改造办公室(东街104号3层)填写“户改预约单”;2.技术人员现场勘查;3.职能部门审核户改方案;4.户改方案公告小区,用户方确认意见;5.用户同意后,户表办通知用户前往营业窗口正式申请户改(用户不同意,做退件,该方案留档备用);6.营业窗口通知用户方签订《供用水合同》、缴纳安装费用(600元/户);7.办理市政占道、破路手续,安排施工,安表通水。

    (福州日报记者 张若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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