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卫生监督部门要求各供水单位制定和完善生活饮用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突发事故紧急报告制度。供水单位的供水区域一旦发生饮用水污染事故或不明原因造成水质突然恶化,要按照预案立即采取措施,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次供水单位蓄水池每半年要消一次毒,水质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集中式供水单位(包括自备井)水质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两次。各供水单位必须设立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卫生档案,对日常监督检查资料、蓄水池消毒记录和水质检测报告留存归档,确保资料齐全,以备检查。
此次检查的内容重点是供水卫生许可证、供水人员的健康合格证及培训合格证是否有效齐全;供水单位卫生设施的卫生情况,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清洗消毒情况、水质检测情况。对不合格单位,卫生监督部门除要予以处罚外,还将对造成饮用水污染或传染病暴发流行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