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为贯彻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充分运用价格杠杆促进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经市政府同意,淄博市物价局确定自2007年6月1日起降低服务业用水价格,居民用水价格保持不变。
另外,淄博市自来水公司供服务业(指普通经营)用水综合水价由现行的5.52元/立方米调整为3.385元/立方米。其他区县自来水公司供服务业用水的综合水价,按照与工业用水执行同价的原则同时调整。同时,调整淄博市自备水井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优质地下水水资源费由现行的0.90元/立方米调整为1.15元/立方米,劣质地下水水资源费由现行的0.50元/立方米调整为0.75元/立方米。这次调整中,特殊经营(指洗车、高档洗浴、美容美发以及酒店内的洗车洗浴等)用水价格不作调整。对于这次的调整,记者采访了一些服务行业的人士。张店区柳泉路附近一家酒店的负责人表示,这次针对服务业用水价格的下调对服务业来说是件非常有利的事情。“夏天来了,同时也是用水的高峰期,往年整个夏天用水开支占支出的很大一部分。这次价格降低后,降低了我们服务行业的成本,对我们很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