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本月起正式实施。
修订后的《条例》共六章五十三条,主要将再生水、海水纳入到了城市供水的范畴进行管理;建立完善了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制度;设立了再生水利用设施设计方案审查制度;规定了城市供水应急管理制度和居民二次供水实行统一管理制度;明确了水质和水压监测制度以及供水服务投诉处理制度;明确了供水设施的管理维护责任归属。此外,还规定了避免工程施工原因造成地下供水管线遭到破坏的措施;对盗水行为规定了治安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的打击手段;对欠交水费追缴办法进行了规定。
修订后的《条例》共六章五十三条,主要将再生水、海水纳入到了城市供水的范畴进行管理;建立完善了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制度;设立了再生水利用设施设计方案审查制度;规定了城市供水应急管理制度和居民二次供水实行统一管理制度;明确了水质和水压监测制度以及供水服务投诉处理制度;明确了供水设施的管理维护责任归属。此外,还规定了避免工程施工原因造成地下供水管线遭到破坏的措施;对盗水行为规定了治安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的打击手段;对欠交水费追缴办法进行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