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曾妮谭亦芳通讯员/蓝岚)“当前金融危机,这个时候不宜再增加老百姓负担。”“金融危机对中国影响其实很小”……昨天上午,在“广州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改革方案听证会”上,26名与会的听证代表上演了一场唇枪舌剑。最后,21人赞成调价,其中18人赞成听证方案一的分类阶梯式收费,5人建议暂不调价。
据了解,广州市物价局将在听证会召开后的15个工作日内研究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上报市政府。
两套提价方案听证
昨天应到会的听证代表为28名,有两名代表因故未到会。
此次听证的提价方案有两套。方案一是按用户性质实行分类收费,其中居民用水又实行阶梯水价。方案二则是不区分用水类别,将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由0.7元/吨统一调整为1.3元/吨。调价后污水处理费仍按照实际用水量的90%计收。
18人倾向方案一
从代表发言情况看,有21位代表赞成广州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改革方案,其中18位代表倾向于实行阶梯式收费的方案一。
市发改委代表陈蓉表示,方案一是按照阶梯式水价分类标准,但是也应注意到阶梯式水价的分类没有拉开差距。建议进一步拉开差距,区分档次,体现谁付费谁使用的原则。
人大代表黄建水指出,听证方案一的三种幅度相差只有0.1元,无法体现杠杆的作用。部分企业建议对不同的企业按照几种大的类型建立基本的用水量或者是按照生产经营能力确定基本用水的标准,对超出“基本用水”的排污量应提高污水处理计费标准,这样就可以使企业更加重视节水。
5人认为当前不宜提价
5名听证代表建议暂不调价,其理由主要是当前经济形势不乐观,不宜在此时增加百姓负担。消费者代表邓放国建议,结合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建议适当的缩小改革方案中的污水处理费调价的升幅,建议不超过50%。
人大代表陈雪表示,考虑到目前的经济环境,她虽然赞同方案一,但认为提高的幅度应考虑市民的承受能力,不要太高。
有听证代表指出,广州将建设更多的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成本可能增加,几年污水处理费是否还要继续增加?钟国才代表道出疑虑:“这轮调价能维持多长时间?老百姓‘追涨’要追到什么时候?”市发改委代表陈蓉指出,应当建立污水处理成本监测机制,避免污水处理成本一涨再涨,所有的成本都由市民买单。
此外,代表们还建议加大污水处理费使用的透明度,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污水处理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还有代表建议污水处理企业进行内部挖潜,努力把污水处理成本降下来。
阶梯水价何时实施尚不明确
对于方案一,有听证代表指出,广州市有许多三代同堂的大家庭,家里人口可能达到七八人,其用水量肯定比三口之家多。因此按户计算用水量不太科学,应该按人均用水量来确定限额实行阶梯水价。
阶梯水价何时能够实施?记者从市自来水厂了解到,广州市计划在2011年底完成城区水表改造,全面实现“抄表到户”。只有实现了“抄表到户”,阶梯水价才能够实施。该公司有关负责人说:“按照理想的情况,广州市应该从2012年起可以实施阶梯水价,届时居民污水处理费按阶梯收取有可能同步实现。但老实说,这是理想情况。何时能实施阶梯水价目前并没有很明确的时间。”
市建委建议,在阶梯水价实施之前,居民污水处理费按照1.1元/吨的标准征收。正常情况下一个三口之家月用水量应该在22吨以下,每月多支出的污水处理费应该在8元以下。
◆聚焦方案一
城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由现行的综合水平0.7元/吨调整为1.22元/吨,平均升幅74.29%。
具体分类收费标准调整为:
1.居民生活类污水:按阶梯式水价分类收费,家庭户月用水量在22吨以内(含22吨)、22—30吨部分(含30吨)、30吨以上部分,污水处理费标准分别为1.0元/吨、1.1元/吨、1.2元/吨,在实施阶梯式计量水价之前,对居民生活类污水暂按1.1元/吨收费;
2.非居民生活类污水:分为行政事业类污水、工业类污水、经营服务类污水和特种行业类污水,收费标准分别为1.3元/吨、1.5元/吨、1.5元/吨、2.0元/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