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重要通告,宣布在浙中水资源配置工程占地区域内实施新增建设项目与人口迁入的限制措施。该工程占地范围广泛,涉及金华市婺城区、金东区、兰溪市、义乌市、永康市、武义县,以及衢州市柯城区、衢江区和龙游县,共计2市9县(市、区)、30个乡镇(街道)及122个行政村,规划红线内占地达581.63公顷。通告明确,自发布之日起,禁止在占地区域内新增任何建设项目,包括扩建、改建及房屋装修等,并停止相关审批与在建项目。同时,除特定情况外,禁止其他人口迁入。项目业主将协同地方政府开展实物调查,区域内各单位及个人需严格遵守通告,配合工作。通告有效期5年,期满如需延长将重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