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
商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促进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商都县城区供水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城区供水价格管理,确保供水、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令第7号)、《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2018版)》(国家发改委令第21号)、《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令2021年第45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水价格实施细则》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3〕1327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定价目录(2021版)》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1〕1170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内发改价审字〔2022〕998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实施细则》的通知(内发改价审字〔2022〕141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2022版)的通知(内发改价审字〔2022〕140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价格听证目录(2022版)》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2〕153号)等文件规定,按照价格管理权限,结合商都县七台镇整体用水实际情况,我委就七台镇供水价格调整项目开展了前期准备工作,现制定本实施方案(草案)。
一、拟调整价格项目名称
商都县七台镇供水价格调整项目
二、七台镇供水价格调整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我国是水资源缺乏国家,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且在空间分布上极不均衡,城镇缺水问题尤为突出。目前,居民生活用水占全国城镇供水总量的比例接近50%。因此,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是绿色发展的应有之义。近年来,我县结合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对水价进行了调整,节水效果比较明显。
商都县属于北方中温带干旱半干旱大陆性气候区,地下水总可利用量为6069万立方米,人均占有量仅为自治区人均占有量的十分之一,属于严重缺水地区。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用水人口增加,水资源浪费较为严重,居民节水意识仍然不强,城镇水资源短缺的形势将更为严峻。因此,进一步充分发挥价格机制调节作用,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决策部署,提高居民节约意识,引导节约用水,对促进全县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进资源价格改革,建立充分反映供水成本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更好发挥价格杠杆引导资源优化配置的积极作用,在充分考虑消费者承受能力的前提下,科学合理调整供水价格,对激励供水单位提升供水质量、保障供水工程和设施良性运行,促进节水减排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是十分必要的。
三、现行七台镇供水价格情况
四、拟调整七台镇供水价格的依据和理由
为防止广大群众氟骨症和氟斑牙的发生,让群众喝上健康水、放心水。近年来,商都县城镇水资源服务中心投资建设两个净水厂,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两个水厂设计处理规模均为1.0 万 m⊃3;/d, 技术采用目前国际上先进的“预处理+超滤+反渗透”的双膜法处理工艺,处理后的水质优于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厂的成功运行为七台镇城区居5万多户11 万多居民,以及 130多家企事业单位和城区周边19个自然村1794户3894人提供了安全卫生的饮用水。
净水厂在建设初期的主要投入资金为厂房建设、设备购置与安装等,在运行过程中运营成本构成主要包括为电力消耗、化学药剂费、设备维护与更新费用、人员工资及福利等,成本费用随着净水厂的持续运营而不断增加。据此,商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我委递交《关于七台镇供水价格调整的请示》, 我委委托内蒙古誉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商都县城镇水资源服务中心城镇供水价格进行成本监审,并出具成本监审报告。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全面推行水资源费改税。《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要求:“加快建立健全以‘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为基础,有利于激励提升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在严格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企业生产经营及行业发展需要、社会承受能力、促进全社会节水等因素,合理制定并动态调整供水价格。”以上要求为我县供水价格调整提供了政策依据。
五、七台镇供水拟调整价格和调价幅度
(一)七台镇居民生活用水拟调整方案
(二)七台镇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拟调整方案。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城镇供水实行分类水价。根据使用性质分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三类。”
六、七台镇供水价格调整对经济、社会的影响
城镇居民生活用水与非居民用水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关键一环,对于国计民生具有重要意义。合理的水价不仅有助于节约用水,还能确保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本次七台镇供水拟调整涉及到多个关键因素。第一,当前七台镇居民生活用水质量净化提升具有特殊性,这意味着水价调整具有一定的必要性。第二,新修订的《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和《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等为水价调整提供了政策依据。根据这些办法,城镇供水价格的制定需要以成本监审为基础,确保价格的合理性和公平性。第三,供水主管部门在提出水价调整申请后,还需要经过严格的成本核算和举行价格听证会,最终由县人民政府批准,这进一步保障了水价调整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七、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做好低收入家庭保障工作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我国水资源紧缺现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争取社会各方理解和支持。本次水价调整要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对低收入居民家庭可以设定一定数量的减免优惠水量或增加补贴等方式,确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水价调整而降低。
八、居民生活用水拟调整的时间
待召开商都县七台镇供水价格调整项目听证会通过,经商都县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