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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实施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 保障城市饮用水安全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4-12  来源:梅州日报  浏览次数:504
 梅州市政府日前批转市水利局《梅州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以保障城市饮用水安全,统筹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关系,并为今后一个时期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建设、保护和管理提供依据。

  据悉,该规划主要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规划、泥沙控制规划、饮用水水源建设工程规划、饮用水水源地监控体系建设规划、饮用水水源地综合管理规划等。

  规划范围为梅州市区(含梅县县城)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地表和地下水源),纳入农村饮水安全规划范围的区域除外。蕉岭县城、大埔县>城、丰顺县城、五华县城、兴宁市区、平远县城的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由各县(市)组织编制。

  《规划》的近期目标(至2010年)是基本解决梅州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问题。通过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状况调查、复核已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提出保障梅州市区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的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建立水源地保护管理制度、监测体系和应急预案,保障梅州市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饮用水水源的标准,水量和供水保证率达到供水目标要求。远期目标(至2020年)是全面解决梅州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问题。全面落实保障梅州市区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的工程和非工程措施,使梅州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得到全面保护,市区应急水源储备能力显著提高,进一步提高市区供水保证率,饮用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满足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对饮用水安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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