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水资源税开征工作,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在首个征期采取“视频教学+案例辅导+操作演练”的方式,向已进行水资源税税种认定的纳税人讲解政策要点、办税流程,引导企业网上申报,并在办税厅、供水点等地发放政策解读折页,确保纳税人掌握政策并熟悉操作。今年1月首个征期结束后,湖南共有5723户企业办理纳税申报。
“水资源税改革将以往的水资源多头管理,集成为税务部门的归口管理,极大减轻了我们的申报负担,对公司高效、节约利用水资源大有裨益。”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管理培训中心财务负责人黄景波说,水资源税实行差别税额标准,鼓励使用再生水,在税务干部测算“绿色账”“节水账”后,公司正在调整优化用水结构,进一步减少水资源损耗,为节水型社会建设出力。
按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要求,水资源税一般实行从量计征,其中湖南试点文件中明确了6种不缴纳、5种免征、1种减征水资源税的情形,原则上不增加居民和企业的正常生活和生产用水负担,并有助于转变用水方式、促进节水改造、规范取用水行为。下一步,省税务局将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和培训力度,加强与水利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为水资源税的征收管理提供有力保障,确保水资源税改革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