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积极会同水利等部门抢抓施工黄金期,保障广西水利项目建设,截至目前,自治区财政厅已提前下达中央和自治区水利资金17.31亿元。
2024年12月,自治区获得财政部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5.96亿元,较2024年全年增长18.2%,主要用于支持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维修养护、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水资源刚性约束与调度、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等水利项目,充分利用非汛期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同时,自治区财政厅积极会同自治区水利部门优化调整2025年部门预算,进一步完善预算结构,提前下达自治区水利发展专项资金1.3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河长制建设、水利项目前期工作、水利投融资创新激励、河长制湖长制激励、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攻坚行动渠长制激励等水利项目,确保自治区水利发展专项资金充分发挥效益,有效支持自治区水利事业全方位、高质量、现代化发展。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持续配合自治区水利厅、发展改革委等区直行业主管部门积极争取中央加大在政策、资金上进一步倾斜支持广西,强化中央和自治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不断提高水利相关预算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