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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农村供水县域统管福建在行动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0-23  来源:金台资讯  浏览次数:7

日前,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在江苏徐州召开农村供水县域统管研讨会。福建就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践与经验做法在会上作典型交流发言。
近年来,福建以城乡供水融合发展为方向,以全面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为目标,从创新政策制度顶层设计、建机制重投入定标准两方面同步发力、协同推进,全力推动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取得显著成效。
目前,福建已累计完成投资409亿元,占规划总投资728亿元的56%;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规模化供水覆盖率分别提升至97.25%和73.06%;62个县(市、区)与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主体或专业管护公司完成统管协议签订,实行专业化管护,占任务县总量的85%;1400多万群众实现“有水喝”向“喝好水”转变。
“我们把组建统投、统建、统管‘三位一体’实施主体和签订单村供水工程县域统管协议实行单村供水工程专业化管护全覆盖作为实现农村供水县域统管的标志。”福建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福建于2019年率先在全国提出以市、县(区)为单元开展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此后73个城乡供水一体化任务县落实“一县一实施主体”,按照“3+1”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模式,全力推进工程建设和县域统管。
在创新政策制度顶层设计方面,福建组建统投统建统管实施主体——
印发《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实施方案》,打破现行农村供水建管分离体制机制,鼓励引导有实力的国企以控股、参股等方式与市、县合作组建一家水务公司,作为农村供水巩固提升投融资、工程建设、管护维养“三位一体”的实施主体。
从央企到地方四级国有企业积极主动参战,与73个县(区)政府合作,组建实施主体,实行城乡供水“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营”。
在建机制重投入定标准方面,福建推动单村供水工程县域统管——
建立单村供水管护机制。印发《关于推行单村供水工程专业化管护的通知》,要求实施主体以乡镇为单元签订管理服务协议,采取统一经营管理或暂时经营、管养分离两种方式,实现对市、县域单村供水工程全面接收管理,推行单村供水工程专业化管护全覆盖。
优化资金投入与激励机制。印发《单村供水工程典型设计模板的通知》,要求各地科学合理控制单村供水工程建设成本,对工程造价虚高的项目不予安排补助资金;统筹省级以上资金优先用于实现县域统管的单村供水工程建设,明确定额补助标准;研究制定《中央补助农村供水维修项目资金管理细则》,将中央维养资金安排与单村供水工程县域统管落实情况挂钩,全力推动单村供水工程县域统管。
制定格式合同和管护标准。印发《单村供水工程专业化管护格式合同范本的通知》,明确各地可根据工作推进实际,选择实施主体经营与管护统一模式、实施主体专业化服务模式、政府购买专业化服务模式的方式落实单村供水工程县域统管;研究制定《小型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规程》,明确单村供水工程管护要求,为单村供水工程县域统管提供统一的操作指南。
福建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3+1”标准化建管模式,进一步研究支持政策,加快推进工程建设,有序推进县域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大力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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