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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自来水今年不涨价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3-28  来源:北方晨报  浏览次数:550
  3月26日记者从鞍山市物价局了解到,随着《辽宁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3月1日开始施行,辽宁省水资源费的标准也有望上调,它必然会带来用水成本的增加,但今年鞍山市的居民用水价格肯定不会上涨。

  自来水成本逐渐增加

  近几年来,受电价调整、企业发展等因素影响,自来水成本上涨0.5307元/立方米。

  按照《办法》规定,辽宁省有望上调水资源费,它必将使自来水经营成本进一步增加。

  自来水今年不涨价

  鞍山市物价局有关人士说,虽然水资源费的上调必会带来用水成本的增加,但暂时不会影响到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目前,鞍山地区已建立阶梯式水价制度。去年鞍山市调整了自来水的价格,居民为2.60元/立方米,工商企业、经营服务业、机关团体、特殊行业都进行了上调。

  如果调整水价,将举行听证会,最终拿出方案上报请鞍山市政府、辽宁省物价局以及有关部门,经过批准后才发文执行。

  私打水井最高罚10万

  鞍山市水利局有关人士表示,目前鞍山市区居民用水的水资源费为0.40元/立方米。

  辽宁省上调水资源费,是利用水资源费的基础价格作用,促进人们养成节约用水的习惯,同时理顺水资源费和其他水价的关系,引导少取用地下水,多使用地表水。水资源费上涨或多或少会影响到自来水公司的经营压力,但市民用水价格即使调整,幅度也不会太大。

  《办法》施行后,还将对取水户重新审查。对私打水井等违法行为,将处以2万—1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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