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0月9日电 国庆节后首个交易日,A股市场成交额突破3万亿元,达3.45万亿元创新高。不少股民入场,也有上市公司开始行动了。
8日晚间,国中水务公告称,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事项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国中水务表示,本次证券投资事项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
来源:国中水务公告
官网介绍,国中水务主营业务涵盖整个环保产业中的市政供水、污水处理、新型城镇分布式供排水一体化、工程技术服务、绿色可持续能源以及项目建设等多个领域。
值得注意的是,国中水务刚刚被处罚。
7日晚间,该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国中水务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国中水务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是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鹏欣集团、上海春冠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冠物资)、上海宜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睿国际)、上海鹏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建安)、上海鹏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房地产)在违法行为发生期间为国中水务实际控制人姜照柏实际控制的法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六十二条第四项规定,为国中水务的关联方。
2018年至2020年期间,国中水务通过与第三方联合成立私募股权基金、购买商业承兑汇票、购买资产管理计划、与关联方联合成立企业等方式,向关联方鹏欣集团、鹏欣建安、春冠物资、宜睿国际、鹏欣房地产提供资金,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国中水务既未及时披露,也未在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导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截至2023年4月,被关联方占用的资金及利息已全部归还。
二是未及时披露重大投资事项。
国中水务于2021年12月24日与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文盛)签订项目合作协议,拟成立合资公司共同收购山东泉林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标的资产。其中,上海文盛出资11.4亿元持有合资公司60%的股权,国中水务出资7.6亿元持有合资公司40%的股权。国中水务于2021年12月27日向上海文盛支付1.5亿元履约保证金。上述事项未经董事会审议,未及时披露,迟至2022年5月18日在《关于对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临2022-035)才予以披露。
黑龙江证监局最终决定:责令国中水务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的罚款;
对鹏欣集团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
对时任国中水务总裁丁宏伟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的罚款;
对时任国中水务董事长尹峻、时任鹏欣集团法定代表人和副董事长姜雷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的罚款;
对时任国中水务董事会秘书庄建龙给予警告,并处以175万元的罚款;
对时任国中水务财务总监章韬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
对时任国中水务董事长张彦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的罚款。
企业经营方面,今年上半年,国中水务实现营业收入8549.47万元,同比下降29.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8万元,同比下降89.26%。
二级市场上,国中水务8日收盘涨5.67%,股价报3.73元,总市值60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