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大通湖区卫生健康和市场监管局召开整治水电气行业“霸王条款”行政指导会,对辖区内水电气企业收费行为开展行政指导。
会议宣读了《关于开展整治企业用水用电用气协议中凭借垄断地位制定的“霸王条款”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水电气企业对照整治重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整治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凭借垄断地位,设置如下“霸王条款”:直接、间接或者变相指定交易;强制搭售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没有正当理由,停止供水供电供气;违反政府定价,收取不合理费用等条款。各水电气企业代表纷纷表示,将积极配合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努力提升自身服务水平。
下一步,该局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集中力量查处违法行为,确保辖区内水电气服务更加优质、便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