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水利厅获悉:新疆持续完善水资源集中统一领导机制,加强水资源统筹调配和开发利用,截至9月10日,全疆累计供水531.22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多供10.03亿立方米,累计灌溉面积7.05亿亩次,较上年同期多灌1851万亩次。
近年来,新疆水利系统按照“地表水充分利用、水库水优化配置、地下水合理开采”的要求,节水、蓄水、调水、增水“四维”发力,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尤其,在今年主要河流累计来水696.95亿立方米、较历年同期偏多26%的情况下,全疆水利各部门用系统思维用好洪水,根据洪水行进路径和洪峰洪量过程,对水量调度方案实行动态调整。在保障防洪安全和充分灌溉的前提下,上游拦洪削峰蓄库,中游引洪淹灌胡杨林和河谷林草,下游排洪补充湖泊、湿地。2022年以来,新疆已累计利用洪水资源120亿立方米,利用率达到80%以上。
数据显示,截至9月10日,全疆水库总蓄水量173.35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多蓄25.43亿立方米;累计供水531.22亿立方米,其中农业486.87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多供10.03亿立方米,工业、生活和人工生态44.35亿立方米。
“全疆水资源集中统一管理机制的建立,是水资源高效配置合理利用的基础保障。”自治区水利厅运行管理与调水处副处长任剑飞介绍,全疆充分用好水利调度机制,制定全口径供水计划,形成职责明确、分工明细、责任落实、协作高效的管理运作机制,不断强化蓄、调、配、供、用全过程统筹调配和精准调度。同时,用政策激励盘活洪水资源,结合各河流来水情况和洪水实际,采取“不计入用水总量、不征收水费”等政策激励,极大地激发了沿线各地引洪、分洪、蓄洪、滞洪的积极性,最大限度把洪水留在灌区,实现洪水资源“防得住、用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