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水利厅印发《湖南省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主要明确了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布局、建设任务、管护机制等内容,为全面推进湖南省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指引,对推动乡村振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丽乡村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水农〔2023〕28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以县域为单元统筹谋划,力争加快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规划》综合考虑地理区位、地形地貌、水资源禀赋和供水工程特征等因素,结合全省水网工程建设,划分环洞庭湖供水区、湘江沿线供水区、衡邵娄干旱走廊供水区、湘南丘陵供水区、湘西山地供水区共5个规划分区。在分区基础上,深入分析各区域农村供水现状和需求,全面谋划和推行“3+1”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模式(优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建设,因地制宜实施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实现县域统管专业化管护全覆盖),着力构建体系布局完善、设施集约安全、管护规范专业、服务优质高效的现代农村供水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