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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出台推进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7-11  来源:山西省水利厅  浏览次数:1742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安排部署,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日前,阳泉市出台《推进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行动计划(2024—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提出

到2025年,工程供水保障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稳定提升,水量、水质、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四项指标”持续稳定达标,全市规模化率达到4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75%,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基本实现24小时稳定供水。

到2026年,供水“四项指标”稳步提高,城乡供水一体化和集中供水规模化覆盖人口明显提升,全市规模化率达到5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7.83%,千人以下集中工程基本实现24小时稳定供水。
到2027年,基本实现农村供水水源有保障、工程可持续、水价能承受、服务跟得上,全市规模化率达到62%,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5%,集中供水工程基本实现24小时稳定供水,全面实现县域统管。构建从“源头”到“龙头”安全可靠、保质保量、城乡融合的供水工程建设管理体系,县域饮水安全标准化达到全覆盖,基本实现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均等化

《行动计划》明确了四项重点任务
 

一是构建高质量工程体系。要大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集中供水规模化工程,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规模化率。谋划市县水网建设,依托大水源、建设大水厂、接入大管网;按照“建大、并中、减小”的原则,大力发展集中供水规模化工程,充分发挥集中供水的规模优势和管理优势,提高用水户供水保证率。要实施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提高旱井供水保证率。采取以大并小、小小联合、新建改造等措施,推进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加强水量水质监测,适时应急供水,配套适用的净化消毒设施设备,推广户用型末端净化设备应用,提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

二是构建高水平管护机制。推进县域统管,建立或引进专业的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公司或机构,通过实施“公司化”运营和专业化管理,全面提升从水源到农户的全链条管理水平,以保障农村供水服务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强化运行管理,全面加强县级管理,落实“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明确各级责任分工,确保供水工程有序、高效运行。形成合理水价,推行阶梯式农村供水水价制度以及“两部制”水价模式,确保农村饮水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县城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加强水费收缴,建立良性的水费收缴机制,推动终端用水户实现用水缴费,确保应收尽收。

三是强化高标准水质保障。加强水源管护,开展乡镇级及以上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标志牌设立、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划、立、治”工作。全面净化消毒,2024年底前完成农村集中供水工程配备净化消毒设施安装,保障水质达标。强化水质检测,对现有县级水质检测中心进行全面升级改造,更新检测设备设施、提高检测人员能力,全面开展水质巡检工作。

四是落实高效率应急响应。建设备用水源,全力推进县级城乡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加速实现常规水源与备用水源的互联互济、互补联供,构建多元化供水系统。强化动态监测,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水利牵头、部门协同、乡村落实的农村饮水安全风险监测机制,实行常态化检测。做好应急供水,完善县级农村供水应急预案,明确各供水工程应急供水措施,组建专业应急供水队伍,储备应急保障物资,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行动计划》强调
 

要加强组织领导,拓宽筹资渠道,加强人才培训,落实专项经费,严格监督考核,广泛宣传引导,增强公众的节约用水及有偿用水意识,推动节水行动的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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