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征集范围为适合我省火电、风电、水电、核电、光伏、储能、电网、天然气长输管道、液化天然气存储等能源领域应用的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
在征集条件上,申报的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应符合我省能源产业发展方向,具有先进性、创新性,能够反映相关技术产品的最新进展,各项主要性能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具有一定的引领作用;符合绿色发展理念,节能效果、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适于广泛推广应用。申报的技术产品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知识产权权属争议。
同时,符合国家颁布的节能产品认证标准或技术要求,或经有资质认证部门认证通过。申报的技术产品装备至少应有两个成功应用案例(其中至少一个为在我省应用案例),应用案例正常运行超半年,无安全、环保等方面问题,生产企业具备批量生产条件。申报单位应提交申报的技术产品装备的用户单位出具的应用效果评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