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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支持在老旧小区改造中补足公共服务设施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6-21  来源:齐鲁壹点  浏览次数:1113
 针对老旧小区自身用地局促紧张,没有闲置空间作为公共服务配套等改造中存在的困难,中国自然资源部日前出台规划土地政策予以支持。
自然资源部13日召开媒体座谈会,解读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土地政策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更新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按照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宜学、宜养”社区生活圈要求,在老旧小区改造中补足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张兵当日表示,该通知支持利用(老旧小区)周边不能单独利用的边角地、零星用地等低效用地作为公共空间、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特别是作为近期多次发生火灾事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和停放场所,切实保护民众生命财产安全。
例如,南京市石榴新村改造项目基于控规地块划分更新片区,将周边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非居住用地一并纳入更新范围,解决地块不规则、碎片化、规模效应不足等问题。
此外,张兵透露,调研中发现,一些地方的改造受到规划容积率、建筑高度等的限制,很难通过提高小区容积率方式来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实现改造的财务平衡。通知强调要加强规划统筹,允许在单元中统筹空间功能和建筑量,在不突破上位规划底线要求和强制性内容的前提下,可明确建筑量跨单元统筹的规则,处理好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从而解决改造资金平衡难的问题。
通知还强调优化审批流程,鼓励各地针对不同情形优化规划许可办理程序和分类管控规则。对于充电桩等按照设备管理的相关配套服务设施,以及老旧小区用地范围内的管线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无需办理规划许可手续。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改变土地用途和新增计容建筑面积等改变规划条件的改造,应履行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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