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疆计划实施水利建设项目共570项,计划完成投资350亿元。截至5月底,全区开复工项目稳步推进,开复工项目526项,开复工率92.28%。全区续建项目145项已全部复工;新建项目369项,开工351项,开工率95.12%;储备项目56项,开工30项。各地各单位项目整体开工进度较快,开复工情况良好,较上年同期增长11.99%。
“新疆水利设施建设对于扩大内需、增加就业、稳定宏观经济基本盘,推动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自治区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处处长黄红建介绍,2024年国家发行了1万亿国债用于各地经济建设,自治区水利厅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深入落实,确保实现全年水利固定资产投资目标和增发国债项目建设目标。
黄红建介绍,自治区水利厅锚定全年目标任务,建立健全调度机制,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倒排工期节点控制,逐项督导推进。为加强资金筹措管理,督导各地积极落实分级投资和地方配套责任,对大中型灌区等配套资金较多的项目,多方面筹措落实配套资金;对小型水源工程,打破思维定势,多渠道吸收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维。严格资金管理,切实加强对国债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坚决杜绝违规分解、逾期下达、截留、挤占、挪用以及超进度支付资金等问题出现,确保国债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