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定实施青海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强化柴达木盆地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水管理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修订实施《青海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健全完善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指标体系。编制实施《青海省水网规划》,引领全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引大济湟”工程全线通水,设计年调水5.26亿立方米,为湟水流域农业、工业、生态和城镇生活提供供水保障;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蓄集峡水利枢纽工程建成发电,为德令哈市城镇和工业发展提供可靠供水保障;那棱格勒河水利枢纽主体工程年内可基本建成,将为保障格尔木、茫崖及冷湖循环经济园区供水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同时,注重民生水利建设,建成2215处集中式工程、3.36万处分散式工程的供水保障体系,全省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分别由2014年的55.2%、78.5%提升至目前的83%、96.2%,群众饮水安全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全省建成90处中型灌区、1071处小型灌区,初步形成了“蓄引提调”相结合的灌溉供水网络配置格局,累计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12.13万亩(7.48万公顷),改善灌溉面积302.87万亩(20.19万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