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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风采

广东:成立节水协会,争取今年全部地市达到节水型城市标准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6-04  来源:羊城派  浏览次数:3334
 国务院公布的《节约用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5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节约用水的行政法规。
记者了解到,广东省水利厅抓住《条例》出台历史机遇,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做好《条例》贯宣工作。5月以来,广东成立了节水协会,4项节水载体评价规范获批准,进一步提升节水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据悉,省水利厅发挥《条例》引领作用,推动形成大节水社会氛围,把《条例》学习贯彻渗透到各行业各领域各层级。抓好学习培训,开展节水从业者培训,增强贯彻落实的针对性实效性。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结合节水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广泛开展“学条例 倡节水”主题宣传教育,让《条例》走进千家万户。
加强媒体宣传报道,制作系列宣传标语、专家解读视频和公益广告,通过媒体加大《条例》宣传力度,营造社会各界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发挥《条例》规范作用,推动节水工作走深走实,全面对照《条例》规定要求,逐条逐项抓好贯彻落实。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重点是落实区域用水总量控制,严格用水计划和定额管理,将刚性指标纳入省河湖长制考核,发挥考核激励约束作用。
同时,高质量建设节水型社会,加快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争取2024年全部地市达到节水型城市标准,重点监控高耗水行业企业全部建成节水型企业,60%以上高校达到节水型高校评价标准。
着力发展壮大节水产业,5月13日,广东省成立了节约用水协会,进一步探索适合发展的节水应用技术和产业项目。持续推广推行合同节水管理、节水贷金融服务,激发节水市场活力。
 

同时,发挥《条例》主干作用,推动相关法规配套建设,加快完善相关制度和配套能力建设,确保制度更加完善、形成合力。制修订地方法规制度,抓紧起草广东省节水条例草案,废除或修订不适用的文件制度,指导各地逐步修订节水法规。
此外,完善配套标准规划体系,5月11日,公共机构、居民小区、酒店(宾馆)、灌区4项节水载体评价地方标准获批准发布,将自8月11日起施行。
广东还将动态修订省级用水定额体系,启动省节水规划编制工作。健全节水用水统计制度,继续实施节水统计调查制度,重点加强用水监测、统计等基础性工作,配合国家构建完善智慧管理平台。
发挥《条例》保障作用,推动法规有力贯彻实施,用好用足《条例》政策措施,推动广东节水工作强起来硬起来。
一方面,压实节水工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条例》规定的政府、企业、公众等各类主体节水责任,不断完善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工作机制。另一方面,狠抓执法监督检查,细化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办法,重点加强用水总量控制、计划用水、用水定额、水效标识等的执法力度,严格依法查处节水领域违法行为,确保《条例》贯彻落地。
省水利厅表示,接下来将继续坚决履行好法定职责,加强组织实施,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能力建设,引导社会参与,以《条例》学习贯彻新成效,奋力开创节水工作新局面,推动广东节水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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