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型老旧供水工程规范化改造是完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的重要举措之一。《通知》要求,对纳入今年改造计划的项目,要力争11月底前完成改造任务,并充分运用共同缔造理念和方法,充分听取镇、村及群众意见,发动群众参与供水工程共建共管,不断提升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对有改造任务的县市水利局,湖北省水利厅要求严把工程设计关,按照流域综合治理、推进乡村振兴、建设荆楚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总体要求,加强调研考察,因地制宜明确改造思路措施和标准要求,要组织专家技术力量,逐处开展现场踏勘,认真分析论证,加强方案比选,科学合理确定改造方案;要通过水源改良、工艺优化、老旧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信息化自动化能力建设等措施,确保改造后工程布局科学、水源可靠、工艺先进、设施齐全、管理便利、供水达标、群众满意。
为保障工程改造顺利实施,《通知》提出,各项目县要想方设法筹措落实资金,特别是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充分利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用好银行信贷资金,用好水利工程以工代赈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