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中,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对辖区乡镇展开全面调查,通过查验农饮水工程和自来水厂设施设备、调取水质检测报告、走访周边用水群众了解情况。经过实地调查走访,办案检察官发现,部分自来水厂存在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证、未按规定自检水质等问题,部分农饮水工程存在周边环境卫生不合格、设备缺乏管护等问题,农饮水卫生安全存在隐患。
饮水安全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农村居民生活条件改善、生活质量提高的重要标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西省农村供水条例》《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该院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依法履行农饮水监管职责,切实保障农村村民饮用水安全。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立即启动整改措施,加强农饮水卫生安全保障,对辖区内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增设防护围栏、更换密封钢池盖;同时还强化安全监管,督促管护公司落实管理责任,逐步做好设备消毒、水质检测和为供管水人员办理健康证明全覆盖等工作。
下一步,万年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开展农村饮用水安全监督行动,守住农饮水安全红线,让百姓真正喝上干净水、安全水、放心水,为服务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