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遴选工作由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聚焦重点、因地制宜、同类最优”的原则组织申报和审核推荐。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严格审核,经过专家评审、复核答辩、实地核查、线上公示等程序,最终确定全国251个单位为绿色低碳公共机构,涵盖了机关、学校、医院等不同类型。其中,内蒙古8家单位入选。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革命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水利事业发展与节能节水同步,强化管理和节能节水技术应用并举”的原则,以构建绿色智慧、资源节约型机关为目标,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宣传教育、资源管理、设施建设等系列措施,统筹推动机关节能减排和节约用水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节能降碳效果。
此次入选国家级“绿色低碳公共机构”,既是对水利厅绿色低碳公共机构建设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今后更好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有力督促和推动。下一步,水利厅将及时总结经验成果,结合实际积极学习借鉴,加快先进绿色低碳技术的推广应用,进一步挖掘机关节能潜力,不断提升能源、水资源利用效率,推进形成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切实发挥好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