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县源丰水务开发有限公司为松桃苗族自治县金融和国有资产发展中心全资子公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编写大纲(2024年试行版)》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4)227号)要求,除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参与地方政府通过资本金注入方式给予投资支持的项目外,地方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作为本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建(含改扩建)项目的投标方、联合投标方或项目公司股东;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时,原则上不得在项目公司中控股。
松桃县西部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中标候选人公示
松桃县北部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中标候选人公示
松桃县东部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中标结果公告
松桃县南部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中标结果公告
松桃苗族自治县中部片区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中标结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