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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竹溪县加快“县域统管”步伐,提升农村供水能力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5-09  来源:极目新闻  浏览次数:173

让群众喝上“放心水”“安全水”,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湖北十堰竹溪县水利和湖泊局紧紧围绕“建得好、管得住、用得起、长受益”12字方针,坚持“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的思路,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和水平,探索出了一条产权明晰、政府主导、行业监管、专业运作、县级统管、各尽其责的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之路。

 

多年前,供水体制不一、职能主体交叉、供水模式多样、管网建设多重、管理水平低下、统筹调配不顺、运营成本居高、供水价格难以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机制等突出问题,严重制约了竹溪农村供水事业的发展。自2024年以来,竹溪县结合地域特点,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建大提中并小”的供水思路,依托城乡供水一体化和集中供水管网延伸工程,实施“农村饮水提标升级工程”项目。以龙坝水厂和新胜水厂为城乡供水的“主动脉”,以乡镇水厂和农村安全饮水点为“毛细血管”,精心构筑“大水网”,推动城乡供水均衡发展,全力打通农村用水安全“最后一公里”。同时,为保障村民饮水安全,该县按照“一干多支”的总体规划布局、“空间均衡、互联互通”的科学用水思路,以新胜水厂主供水管网为“大水网”主骨架,以东城新区D段、水坪镇船形寨村、县河镇马鹿山村沿线20余个行政村的供水支管网为“大水网”脉络末梢,将供水管道沿线的9000多户农民纳入饮水提标升级对象,确保安全饮水“户户通”。

强化管理,合力推动。该县严格落实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县人民政府对全县农村供水保障负总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供水保障,主要负责人为本乡镇农村供水保障的第一责任人。县水利、卫健、生态环保等部门负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负运行管理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供水单位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共同做好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

清产核资,划权确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竹溪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所形成的资产全部为国有资产。对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覆盖的工程等相关产权,属国有或集体所有的无偿划拨竹溪润源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属民营的由第三方合法评估机构确认、审计部门审计后由润源公司实行有偿收购。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不能覆盖的供水工程产权归辖区乡镇所有。

科技引领,智慧服务。该县新建供水调度便民服务中心、水质监测中心、应急物资仓储中心各一座,配套建设职工生活服务中心、水务信息中心、智慧水务平台、水情教育基地、绿化、安防等设施。不仅可以合理地调配水资源,实现生产用水、生活用水、生态用水的科学调度、统筹兼顾,同时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且减少了管理层次,使“多头管水”为“一龙制水”,提高政府水资源管理部门的决策能力和工作效率。

“县域统管”运行模式是农村供水保障的时代趋势,竹溪县将不断完善和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步伐,早日实现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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