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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攀枝花市胜利水库及灌区水权水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4-29  浏览次数:407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胜利水库及灌区水权水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攀府发〔2024〕4号

 

东区人民政府、仁和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攀枝花市胜利水库及灌区水权水价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3日

攀枝花市胜利水库及灌区水权水价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促进四川水利高质量发展“3226”工作思路落实落地,推动攀枝花城乡深度融合发展,夯实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基础,根据水利部、水利厅关于水权水价改革相关要求,积极推动胜利水库及灌区水权水价改革试点工作,健全农业水权制度,建立水价形成机制,促进水资源用途管制和高效节约集约利用,为全市全面推进水权水价改革提供经验和示范,为全省水库及灌区类水权水价改革探索攀枝花样本,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概况

  (一)胜利水库及灌区基本情况。胜利水库位于攀枝花市域南部二半山区,是国家防洪重点中型水库之一,是省政府划定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是攀枝花市域水网的重要枢纽。胜利水库总库容2128万m3,有效库容1470万m3,灌区范围包括攀枝花市东区、仁和区和钒钛高新区5个乡镇,设计灌面4.43万亩,现有灌面7.2989万亩(其中:耕地0.5209万亩,水田0.3945万亩,种植园地6.3835万亩),渠系水利用系数为0.54。

  (二)水资源供需分析情况。根据胜利水库75%的来水频率计算,年可供水量1425.5万m3。综合胜利水库灌区农业灌溉面积、人口和牲畜数量、用水定额、用水效率等因素测算,到2025年,农业灌溉需水量1348.71万m3,生活需水量104万m3,总需水量1482.71万m3。综上,胜利水库供水量比需水量少57.21万m3,不满足正常用水需求,农业灌溉用水矛盾突出,深入推进水权水价改革工作十分必要。

  二、改革总体目标和原则

  (一)总体目标。近期目标:到2025年底,完成胜利水库干渠用水单元分水口计量监控设施安装,建立胜利水库灌区水权初始分配、水权交易以及水价核定等制度体系,完成四川省水库灌区类水权水价改革试点任务,为攀枝花市水权水价改革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远期目标:到2030年底,通过积极争取国家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实施灌区续建配套及现代化改造项目,完成干支渠各分水口计量、监控及闸门自动化建设,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水平,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实现水利工程和水管单位的良性运行,建立完善现代化灌区管理体系。

  (二)改革依据。

  1.《水利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推进用水权改革的指导意见》。

  2.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及《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3.《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加快推进农业强省建设的意见》。

  4.《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5.2023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023年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6.《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权与水价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三)基本原则。

  ——生活优先,分序确权。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原则,分类分序统筹好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统筹兼顾,量水而定。根据水资源开发任务、功能定位,把水资源承载能力作为用水权初始分配的重要依据,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推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政府调控,市场调节。发挥好政府在用水权初始分配和交易监管等方面的作用,保障基本用水需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水资源的作用,激发节水内生动力。

  ——分级管理,分类施策。根据国管与群管工程的特点,国管骨干工程水价应充分考虑运行维护成本及农民负担问题,由政府统一定价;末级渠系水价,由乡镇或用水者协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等协商定价的原则确定。

  ——因地制宜,规范交易。根据区域水资源禀赋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建立交易规则,规范交易行为。

  三、改革实施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初始水权分配。

  1.划分用水单元。结合灌区工程布局和管理权属,充分发挥水资源的多重功能,使水资源按用途得到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将灌区按工程渠系和灌面分布划分为11个用水单元(见附件1)。

  2.分配水权。初始水权分配,按照“3类5序11片”(3类:即3种供水行业类型,分别是城市应急供水水权,农村生活供水水权,农业灌溉用水。5序:即5个供水先后顺序,1序保城市应急供水,2序供农村生活用水,3序供农业生产用水,4序生态应急调水,5序富裕水量供城市生活用水。11片:即生活应急保障片区、农村人饮片区、城镇生活片区、大田镇片区、仁和镇西大沟片区、仁和镇胜利干渠片区、沙沟村片区、阿署达村片区、金江镇片区、大龙潭乡片区、生态应急片区。)的用水原则,综合考虑各用水单元功能定位、产业结构、灌溉面积等因素,将初始水权分配到灌区11个用水单元。单元内水权分配,各用水单元管理主体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一事一议”方式完成二次分配。

  3.制定用水计划。结合水库当年蓄水情况和各用水单元水权权重,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同时召开灌区供水工作座谈会,统筹好生活、生产、生态等用水需求。

  4.制定出台《攀枝花市胜利水库灌区供用水管理办法(暂行)》,报市水利局备案。

  完成时间:2024年3月底

  牵头单位:市胜利水利工程运行中心

  配合单位:灌区各乡镇政府

  (二)完善计量设施建设。

  1.近期任务。2024年6月完成干渠9处用水单元计量监测设施安装,为推进用水权初始分配和交易提供基础支撑(见附件2)。

  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前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2.远期任务。2030年前,实施灌区续建配套及现代化改造项目,完成干支渠各分水口计量、监控及闸门自动化建设,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水平,建立完善现代化灌区管理体系。

  完成时间:2030年前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三)调整水价。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7号)、《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2年第55号)、《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2年第54号)等规定,完成骨干工程水价成本监审,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分类(按政府投入和社会资本投入的水利工程分,按农业供水价格和非农供水价格分)调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使水价调整至不低于运行维护水平,制定国管骨干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相应文件,并对末级群管工程水价形成依法依规提出指导性意见。

  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前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组织提出制定价格的建议、依法依规提供制定价格所需资料;市发展改革委组织成本监审,核定胜利水库骨干工程供水价格调整标准。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水权交易。根据《水利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推进用水权改革的指导意见》(水资管〔2022〕333号),在明晰灌区用水户水权、完善监测计量设施的基础上,建立水权交易体系,进一步规范水权交易行为,大力倡导节约用水,引导水权流转,充分发挥水资源的最大效益。

  完成时间:2025年前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东区人民政府、仁和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级水权水价改革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和督促指导胜利水库及灌区水权水价改革各项工作。工作专班成员由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东区人民政府、仁和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组成。专班负责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研究决定工作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承担水权水价改革日常工作。

  (二)加强经费保障。胜利水库骨干工程水费收入及水利工程运行维护支出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市财政局积极支持水权水价改革工作,在年度预算中给予水权水价改革工作经费保障,市发展改革委积极协助推动胜利水库灌区续建配套及现代化改造项目立项及建设。

  (三)加强协作配合。工作专班各部门明确职责,共同协作,统筹协调解决胜利水库灌区水权水价改革试点过程中的问题,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四)加强宣传推广。对改革试点工作主要做法、成效和经验进行总结宣传推广,扩大水权水价改革影响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动改革工作有序开展。

  (五)加强考核管理。将水权水价改革试点工作纳入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内容,逐年组织开展考核。

  附件:1.胜利水库灌区用水单元划分及初始水权分配表

  2.灌区计量监测、视频监控及闸门自动化建设情况表

  3.改革效益预测

  

  

  

  附件3

  改革效益预测

  根据水利部、水利厅关于水权水价改革的工作部署,对胜利水库及灌区水权水价改革试点工作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预测如下。

  一、社会效益

  通过深化水权水价改革,明晰水权分配,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水权管理体系,实现水权100%明确,交接断面100%计量,水费收取100%到位,提高基层自我治理和管理能力,提升灌区群众节水意识,最大程度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促进灌区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助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

  二、经济效益

  据了解,省内大中型灌区灌溉用水大多实行分类定价和阶梯定价,定价在0.1~0.35元/m3之间,结合胜利水库供水成本预测,如骨干工程定价0.2元/m3,根据多年平均供水量预测,每年可增加水费收入约50万元;此外,通过水权水价改革,完善渠系基础设施,增强水资源管控能力,若渠系水利用系数提升至0.8,每年可节约水量约200万m3,部分富余水量供应城市生活用水,每年可产生额外经济效益约100万元。

  三、生态效益

  一方面,通过持续深化水权水价改革,在满足城市应急供水、灌区农业用水基础上,按照“5序”用水原则,远期大河河道生态应急供水保障率大幅提升。另一方面,倒逼灌区群众增强节水意识,推广使用节水技术,降低能耗和物耗,实现水资源的全面节约及生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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