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围绕山西省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山西省水利厅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坚持补短板、锻长板,因地制宜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小型工程规范化、县域管理专业化,切实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到今年年底,完成维修养护工程1700处,受益人口180万人;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96%及以上,规模化工程覆盖服务人口比例力争达到40%及以上,集中供水工程水质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应配尽配比例达到100%,实现农村供水从“有没有”向“好不好”“优不优”“强不强”转变。
今年山西省农村供水要集中抓好八项重点,一是办好民生实事。紧盯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之一的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事项,做到维修养护一处,正常运行一处,群众受益一处。二是完善顶层设计。围绕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小型工程规范化、县域管理专业化“3+1”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模式,出台相关政策,持续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规模化供水人口覆盖率和水费收缴率。三是提升规模化水平。依托大水源、建设大水厂、接入大管网,优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对城市供水管网无法延伸覆盖的地区,按照“建大、并中、减小”的原则,大力推进集中供水规模化建设。四是推进小型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对暂不能纳入城乡供水一体化、规模化供水范围的地区,因地制宜推进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规范管理和服务机制,加快形成以水库山塘为主水源、溪沟水井多源联供的供水格局。五是强化县域统管。以实现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的机构化、专业化、服务化为目标,整县域推行农村供水“公司化”运营、专业化管理,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一管理、统一运维、统一服务。六是开展县域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建设。聚焦实现农村供水体系布局完善、设施集约安全、管护规范专业、服务优质高效的目标,以县域为单元,分区域、分步骤开展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七是深化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加强水源保护,深化农村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安装,规范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八是加强动态监测。坚持常态化监测和专项排查整改双管齐下,有效利用“互联网+监管”监测手段,持续压实县级农村饮水管理“三个责任”和镇村主体责任,守牢农村饮水安全底线。
会议强调,要坚持“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不动摇,把任务落实落细;要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探索实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多方筹措资金,形成投资合力;要创新体制机制,省级层面充分发挥职能部门行业监管和技术指导作用,统筹做好政策引导、沟通协调、项目组织、业务指导等工作;要强化监督考核,将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项目纳入县域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将专项工作纳入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任务,推动工作落实见效。同时要引导群众保护水资源、珍惜水资源,加大农村供水政策解读和饮水安全知识宣传,提高用水户安全用水、节约用水和有偿用水意识,推动群众节水意识转化为节水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