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委、市政府决定,投资21.5亿元在“十一五”期间全面开展市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规划》以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为目标,先治污、后疏浚、再引水,将当地主要水系分别提高一个类别。《规划》提出,要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治理、截污管网建设和水利工程四大工程,对位于市区的畜禽养殖场粪尿、工业企业废水、生活污水进行全面治理,对市区1400公里长的河道进行全面疏浚,建立城乡一体化垃圾收集系统,将城区管网延伸到附近乡镇,扩建椒江、路桥两座污水厂。《规划》要求,新建企业要向园区集聚,城区企业要逐步搬迁,现有工业源要限期治理,加快椒江、路桥污水厂扩建并实施中水回用,中心镇要筹划建设污水处理厂。
(记者 罗国根 赵晓)浙江省《台州市水环境整治规划》近日通过政府评审。市长张鸿铭要求,全市在水环境整治中要坚持科学规划、城乡一体、节约用水三大原则,做好“截污、治理、疏浚、保洁、管理、引水、绿化”七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