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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固原市“互联网+城乡供水”示范市建设工作的通知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4-16  来源: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194
 各县(区)人民政府:

根据自治区互联网城乡供水示范省(区)建设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我市自2021年启动实施了互联网城乡供水示范市建设项目。三年来,各县(区)积极推进城乡供水工程网、信息网、服务网三网融合,加快构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平台,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机制,推动数字治水城乡一体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还存在部分建设任务未完工、存量设备未迁移、水表掉线、制度不完善、系统未集成运行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互联网城乡供水示范市建设,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把握时间节点,加快工作进度

按照市委五届十次全会安排部署及互联网城乡供水示范市建设需要,20244月底前要全面建立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制度体系,完成城乡供水一张图编制,组织用户全面上线,组建市县城乡供水监管中心和运营中心;6月底前全部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存量系统和设备全部上云,平台系统集成运行;11月底前全面执行阶梯水价;12月底前完成示范市验收评估。202712月底前执行全成本水价。各县(区)要精准把握时间节点,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切实按照建成具有四预功能数字孪生城乡供水体系要求,在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基础上,按期实现全市城乡供水工程网、信息网、服务网三网融合,构建政府引导、多方协作、优势互补的互联网城乡供水系统集成运营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市级互联网城乡供水范式,协力打造市级城乡供水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典型。

二、对标任务要求,强化工作落实

(一)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坚持以全面履行城乡供水各方职责为目标,全面落实互联网城乡供水管理服务平台运行管理机构及工作人员;建立水行政主管部门城乡供水特许经营项目运营绩效考核和数字监管月报制度,推动数字监管运维服务标准化;对照《固原市城乡供水基本公共服务实施规范》,出台行政监管、用户管理、应急管理、维修养护、绩效考核等配套制度,督促指导供水单位按照互联网城乡供水运营管理出台相关管理制度。

(二)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各县(区)要系统梳理工程网、信息网、服务网,尽快完成全市和各县(区)城乡供水信息网管理一张图编制。隆德县泾源县要严格对标批复的初步设计建设内容,积极筹措资金,加快推进智能水表等智能终端设备的更换安装,合理安排建设工期,确保批复的建设任务按期全面建成。

(三)平台系统集成运行。进一步压实特许经营实施主体责任,全面完成数字化升级改造,加快推进互联网城乡供水平台所有功能启用,有效运用数字化手段做好水源保护、水质净化、管网维修养护、报修服务、水费缴纳等日常管理工作。原州区、隆德县和泾源县要对剩余的存量系统进行完善和改造,确保正常运行并及时接入宁夏互联网城乡供水服务平台。

(四)全面组织用户上线。加强城乡供水工程覆盖范围内网络通信质量检测,排查网络盲区和通信条件不达标区域,积极对接通讯部门解决好水表掉线、信号弱、上报率低、命令不响应以及水厂等设备故障等问题,提高供水数据传输能力。制定互联网城乡供水系统集成运营培训方案,持续提升相关人员的数字化思维及应用能力,推进工作方式从传统线下向线上线下相结合转变,推动各项供水业务场景深度融合、线上运行。积极推动平台用户全覆盖,用水户统一通过我的宁夏”APP客户端注册申请供水服务,实现水费缴纳、报装报修、信息查询、监督投诉等业务在线办理。

(五)组建市县城乡供水监管和运营中心。依托市、县(区)城乡供水主管部门内设机构,组建市、县(区)城乡供水监管中心,对用水计划、水量水质、生产运营、用户服务等履行行政监管职责,为本级党委、政府城乡供水安全决策提供支持。依托六盘山水务公司等运营企业和互联网城乡供水管理服务平台生产运营单位,组建市、县(区)城乡供水运营中心,开展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供水调度、水厂生产、工程运维、水费收缴等运营服务,各级运营中心加挂城乡供水应急中心,承担特许经营范围或水务部门委托的城乡供水应急日常工作。

(六)执行阶梯水价。依托互联网城乡供水管理服务平台,加快水价测算和定价,出台配套水价政策,尽快推行阶梯水价,稳步推行全成本水价,落实水价补贴和维修养护经费,加强水费收缴,保障供水工程良性运行。

(七)组织评估验收。系统梳理固原市互联网城乡供水创新理念和先进做法,完善相关资料,总结成功经验,协调自治区适时对我市互联网城乡供水示范市建设工作进行评估验收。

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工作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创建全国互联网城乡供水示范市各项工作在市委和市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市水务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各县(区)要把打造全国互联网城乡供水示范市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实施一把手负责制,积极推动各项工作按期高质量完成,切实提升全市城乡供水市场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

二是强化要素保障。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坚决履行主体责任,统筹做好辖区城乡供水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机构人员、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保障工作;切实加强水行政、生态环境、卫生健康、乡村振兴部门之间的协同联动,建立完善工作联系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城乡供水规范化管理工作。

三是强化督查检查。建立日常调度督办机制,定期检查工作推进情况,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的问题。由市委和市政府督查室牵头,会同水务局部门,采取专项督查、日常调度等方式,定期督查督办、跟踪问效,确保互联网城乡供水示范市建设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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