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按照全省水利工作会议部署,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在推进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成效。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高质量推进水利建设。各级水利部门主要领导要对重要环节亲自部署,对困难问题亲自协调;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切实做到目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坚持“三下沉”工作法,充分利用建立的水利服务基层小分队工作机制、区域协调机制和调度会商机制,及时深入实地强化监督检查,积极做好服务指导,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要围绕“大水网、大水缸、大供水、大安全”建设体系,加速推进7大类重大水利项目和21类面上项目,特别是306个增发国债项目和85个省级重点项目。各地要加强分类指导,重大项目要细化明确责任人,面上项目要尽快分解落实到县区。所有列入投资计划的项目,均要按序时进度推进年度投资计划,已开工续建项目,要逐个制定年度建设实施方案,科学优化施工计划,及时拨付资金,强化要素保障,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采取优化施工组织、扩大作业面、增加机械台班等措施,全力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逐月投资计划执行符合序时要求。对计划开工、推进前期项目,要加强前期工作力量,采取专人负责、交叉作业、并联办理、压茬推进、驻点促批等措施,加快相关前置要件报审报批进度,尽早尽快落实开工条件,做到能开尽开、能早尽早。
省厅将按照“一市一册、一县一单”台账管理,细化实施项目任务清单,推动任务早落实、计划早执行。继续实行定期调度通报制度,对全省水利建设开展调度会商,通报计划执行进度,协调解决困难问题,确保投资计划有序推进。各地要加强对水利统计工作的管理,按照水利部统计工作要求,认真建立项目台账,准确把握统计要求和统计口径,及时完成水利建设投资落实及完成情况表、项目台账表等各类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严格执行《统计法》《水利统计管理办法》等统计法律法规,主要领导对上报数据要亲自过问、亲自把关,确保数据不错报、不虚报、不漏报,坚决杜绝数据造假。
各地在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支持,加大地方政府财力对水利投入的同时,坚持“两手发力”,善用市场机制,抓住国家政策支持机遇,多渠道筹措水利建设投资资金。要把申报使用专项债作为补充水利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敢用善用,应报尽报,积极争取更多专项债资金投入水利建设。在依法合规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用足用好金融支持水利优惠政策,积极推进水利基础设施(PPP)模式和探索水利基础设施REITs试点,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要切实转变观念,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充分挖掘潜力,增强多元化融资能力,全力保障工程建设投资需求。
省厅将对各地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实施季度考评,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安排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好的县市,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奖励。对加快水利项目储备的,优先给予前期工作经费支持。对建设进展缓慢、计划执行滞后、上报数据错漏的县市或项目,实行一季一通报,暂停部分新项目的审查审批,减少安排项目资金,必要时将进行专门约谈和专项督导。
计划完成投资:847229万元
重大项目:697394万元
面上项目:149835万元
计划完成投资:246600万元
重大项目:184000万元
面上项目:62600万元
计划完成投资:472226万元
重大项目:418222万元
面上项目:54004万元
计划完成投资:624817万元
重大项目:370421万元
面上项目:254396万元
计划完成投资:965499万元
重大项目:819327万元
面上项目:146172万元
计划完成投资:636107万元
重大项目:544572万元
面上项目:91535万元
计划完成投资:669900万元
重大项目:423836万元
面上项目:246064万元
计划完成投资:625646万元
重大项目:416103万元
面上项目:209543万元
计划完成投资:630019万元
重大项目:432175万元
面上项目:197844万元
计划完成投资:31184万元
重大项目:30135万元
面上项目:1049万元
计划完成投资:52000万元
面上项目:52000万元
计划完成投资:5801227万元
重大项目:4336185万元
面上项目:1465042万元
闽水函〔2024〕152号.pdf.pdf
闽水函〔2024〕152号附件1.xlsx
闽水函〔2024〕152号附件2.xlsx
闽水函〔2024〕152号附件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