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太原市物价局发布通报,太原市将实行人户相结合的“阶梯式计量水价”办法。从下月起,太原市将有部分居民开始执行“阶梯式水价”。
三级收费标准
本月1日,太原市自来水价格作出调整。在居民生活用水方面,已经实施“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改造,而且具备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条件的城市居民用户将实行“阶梯式水价”。收费标准分“三级”:每人每月3立方米及以下为一级水量,每立方米销售价格为2.30元;每人每月3立方米以上至4.50立方米为二级水量,每立方米销售价格为4.60元;每人每月4.50立方米以上为三级水量,每立方米销售价格为6.90元。
由于自来水公司抄表日期为每月3日至15日,考虑到本月抄表后的用水量内含有用户本月前使用的自来水,所以居民用水将从10月1日起才按新的价格标准收取水费。目前,太原市具备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条件的城市居民用户约有10万户。
两种计算方法
实施“阶梯式水价”,涉及到每户用户有多少人口的问题。太原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太原市将通过实行人户相结合的“阶梯式计量水价”办法予以解决。
所谓人户结合,“户”指以户为单位来计算。居民用户中实际人数不超过3人的采用这一办法。每户的各级用水量及对应用水价格如下,一级水量:每月用水量9立方米及以下,每立方米销售价格为2.30元;二级水量:每月用水量9立方米以上至13.50立方米,每立方米销售价格为4.60元;三级水量:每月用水量13.5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销售价格为6.90元。
“人”指以实际人数计算。居民用户中实际人数超过3人的采用这一办法。住户可持户口本,凭社区居委会或物业小区证明,前往太原市自来水公司营销部门办理水量核增手续。各级用水量及对应价格如下,月用水一级水量:总人数乘以3立方米及以下,每立方米销售价格为2.30元;月用水二级水量:总人数乘以3立方米以上至总人数乘以4.50立方米,每立方米销售价格为4.60元;月用水三级水量:总人数乘以4.5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销售价格为6.90元。特殊时段水费
通常情况下,太原市民每月的用水量比较稳定。但在春节期间和夏季,市民的用水量往往高出平常的用水量。这样,实行“阶梯式水价”后,市民很可能平常按照一级水量的水价缴纳水费,而在这两个特殊时段则要按照二级或三级水量的水价缴纳水费。从减轻市民负担考虑,物价部门确定,两个特殊时段将按照半年内的月均用水量核实、收取二、三级水量及水费。以春节为例,其所属月份的用水量将按照上半年的月均用水量确定。
推进户表改造
目前,太原市约有五六十万户自来水用户。除10万户左右的居民具备条件外,其余均不能执行“阶梯式水价”。这部分居民用户的用水价格将由每立方米2.10元调整为每立方米2.40元。
“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改造是实行“阶梯式水价”的前提。据了解,只要一栋楼或是一个单元的居民全部同意改造,可到太原市自来水公司户表办提出申请,自来水公司即可为居民进行改造。而改造总费用目前为1000元左右,按照政府、产权单位、用户各承担1/3的原则,用户承担费用约为300多元。
此次调价后,太原市将从供水企业销售收入中提取每立方米0.19元,作为“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改造工程的专用资金。而有关部门也正在着手制定有关政策推进改造工作,比如规定所有新建房都要做到“一户一表”,已建房分阶段分区域推进等。
此外,太原市自来水价格调整中,除了推出“阶梯式水价外”,还要推行“差别水价”。即对限制类、淘汰类的工业企业,或工业企业中属于限制类、淘汰类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部分以及高污染企业用水将实行“差别水价”。对于执行“差别水价”的企业名单,物价部门正在依据有关产业政策等进行甄别,履行相应手续后将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