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启动以来,云南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逐步形成了灌溉增效、用水付费、精准补贴、节水有利的农业水价政策体系,全省129个县(市、区)均已建立工程建设和管护、用水管理、农业水价形成、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四项机制”。
持续发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等相关职能部门与各州(市)上下联动、协同发力,以实地调研方式摸清底数,重点关注缺水地区、改革进展较慢地区、新增改革地区的推进情况,合力破解改革难题,持续提升农业用水效率,推动现代化灌区建设。改革地区灌溉供水保证率提高至75%以上,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从改革前的0.46提升至0.518,农业用水效率进一步提高,农业灌溉条件进一步改善。元谋大型灌区丙间片区年节水量约2158万立方米,嵩明亩均节水量175立方米左右。
各地结合当地水资源禀赋、灌溉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种植养殖结构等差异状况分类制定农业水价,形成了元谋丙间政府定价、陆良中坝政府指导+协商定价、新平依施河“一事一议”方式定价、弥勒朋普供需双方协商定价等各具特色的定价模式,有效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和土地增值。元谋土地年流转费用从每亩1000元增加到3000元以上,亩均增加收入5000元以上。
下一步,云南将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长效机制,开展改革“回头看”,定期评价“四项机制”运行情况,推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提档升级,持续巩固改革成果,切实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