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明确了三年的阶段目标。2023年年底前,摸清生命线安全风险底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建成商丘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对中心城区高风险、高敏感、高后果(以下简称“三高”)区域燃气、排水的安全运行监测。2024年年底前,市中心城区实现“三高”区域桥梁、热力、供水、综合管廊的安全运行监测。要发挥示范带动引领作用,在实现“三高”区域安全运行监测的基础上,不断丰富应用场景,并逐步向其他领域拓展延伸。2024年永城市、虞城县实现对城市建成区“三高”区域燃气、排水、桥梁、热力、供水、综合管廊的安全运行监测。2025年年底前,夏邑县、柘城县、民权县、睢县、宁陵县,实现对城市建成区“三高”区域燃气、排水、桥梁、热力、供水、综合管廊安全运行监测。所辖县(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应用场景进一步拓展,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体制机制基本完善,城市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显著增强。
《方案》提出,压实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完善监管保障制度机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信息化和物联感知设施设备的建设投入,主动与政府监管平台联网对接。按照“市、县一体化”模式,将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纳入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内容,统一规划,同步建设。坚持需求牵引问题导向,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急用先建。
此外,充分利用现有相关信息系统建设成果,打通数据壁垒,实现融合共享,避免重复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共建共享的建设管理模式。加强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等环节的规范化工作,研究制定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等方面的标准规范,形成高效、有力、安全的长效工作机制。
其中,重点任务要求整合对接排水防涝、桥梁等行业主管部门及燃气、供水等企业已建成相关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上搭建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实现对城市生命线运行状况的监测分析、统筹协调、指挥监督和综合评价,推动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一网统管”。组建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管理专业人员队伍,落实政府、行业监管部门和企业三方责任,制订应急处置预案,明确预警分级和预警发布和联动响应处置流程,形成部门协同、政企联动、快速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