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争取到的资金将用于我市惠及民生的基础设施项目。其中,山洪灾害防治及设施维修养护106万元、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405万元、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含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51万元、国家蓄滞洪区工程维修养护306万元、水资源刚性约束与调度110万元、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83万元、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3246万元、水土流失综合治理307万元。项目实施将进一步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保障流域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
一直以来,市财政局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参与谋划,认真研究支持政策,全力沟通对接上级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与相关部门齐心聚力。2023年,我市累计获上级财政补助102亿元。其中,水利相关资金1.58亿元,重点支持我市水利发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水毁修复等项目建设,促进全市防洪、供水安全及河湖生态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更为我市打造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