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为先
出台《安徽省水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皖水资源函〔2019〕87号)和《安徽省水权交易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皖水资源函〔2017〕1937号),明确水权确权登记试点和水权交易相关工作要求,初步建立我省用水权改革制度体系。坚持“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原则,全面建立省、市、县三级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指标体系;积极开展长江和淮河流域水量分配,完成全省36条跨市、21条跨县河流水量分配工作,基本实现跨行政区河流水量分配全覆盖,基本建成流域初始水权分配体系;制定全省地下水管控指标体系,以区县为单元明确地下水取用水量、地下水水位管控指标,全面构建从地表到地下、区域到流域的初始水权分配体系。
试点引领
结合我省实际,相继在长江、淮河、新安江三大流域选取典型区域和流域开展水权确权试点。2019年,六安市金安区作为全省首个水权确权试点地区,完成安徽省首宗水权交易;2020年,黄山和宣城市开展新安江流域水权确权试点工作,出台《新安江流域水权交易管理办法(暂行)》,实现安徽省新安江流域水权确权全覆盖;2021年,淮北市开展相山区水权确权试点工作,为皖北缺水地区水权交易探索先行经验;合肥市选取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开展地热水水权交易试点,统筹协调区域内地热水管理和地下水保护问题,完成安徽省首宗地热水水权交易;2022年,黄山全域实现水权确权全覆盖;2023年,全省首例工业“合同节水+水权交易”项目在铜陵市落地,并在中国水权交易所挂牌,以节水助推用水权改革。
全面推动
鼓励各市加快推进用水权改革,将用水权改革工作纳入省对市最严格考核,努力营造“以考促干”氛围。加强平台建设,开通中国水权交易所交易系统安徽平台端口,创建中国水权交易所安徽省水权交易大厅。全省各市在取水权、灌溉用水户水权、再生水水权交易等领域积极探索,交易单数和交易水量不断取得突破,初步构建多模式水权交易新格局。2023年底,安徽在全国率先实现16个地级市水权交易全覆盖。
下一步
安徽省将出台我省推进用水权改革工作方案,对新时期全省用水权改革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和安排,创新用水权改革路径,因地制宜破解丰水区用水权改革难题,聚力培育水权水市场,激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水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