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通过建立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协调机制,进一步规范城镇居民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保障城镇居民用水安全。在二次供水设施规划建设上,条例明确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镇供水专项规划,并统筹考虑城镇公共供水管网区域集中调蓄调压设施布局,确保管网压力平稳均衡,合理布置二次供水设施。
在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上,榆林鼓励新建的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移交供水单位运行维护;既有二次供水设施符合技术、卫生和安全防范要求的,业主自行决定将设施管理委托给供水单位;改造合格的二次供水设施依法移交供水单位负责运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