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通讯员供图)
发布会上,盐城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出台《办法》的主要目标,是为了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提升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压紧压实各级政府、部门水资源管理责任,严格水资源管理,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办法》共分为5个部分40条。明确了《办法》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市相关部门及县级政府水资源管理职能及单位、个人的权利与义务;明确了四水四定、水资源规划及开发利用、水权交易等工作要求;明确了水功能区、水源地、生态水位等水资源保护相关要求;明确了取水许可、计划用水、水资源统计、水资源费征收等取用水管理要求;明确了处罚依据及《办法》的实施时间。
相关负责人特别指出,对水重复利用率高于行业规定标准的取水单位,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从水资源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