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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建设迎来重磅利好!一万亿元国债将由中央还本付息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1-24  来源:中国水利报  浏览次数:180
        记者从10月25日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中央财政决定在今年四季度增加发行的1万亿元国债,将作为特别国债管理,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项目建设,这是补短板、强弱项、惠民生的重要安排。增发的1万亿国债全部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安排给地方使用,全部列为中央财政赤字,还本付息由中央承担,不增加地方偿还负担。国债资金投入使用后,将有利于带动国内需求,进一步巩固我国经济回升向好态势。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8月17日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防汛抗洪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会议提出,“加快恢复重建”“进一步提升我国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此次为了减轻地方财政配套压力,将一次性适当提高相关领域中央财政补助标准或补助比例,加大对地方支持力度,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此次增发的国债资金全部按照项目管理,对项目主要有四点要求:一是符合规划或实施方案。此次国债优先支持“十四五”规划、国务院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复的重点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以及地方重点规划中明确的项目,确保项目建设符合实际需求,避免超标准建设、重复建设等问题。二是满足投向领域要求。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应符合此次国债资金支持范围,精准聚焦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优先支持建设需求迫切、投资效果明显的项目,坚决避免安排一般竞争性产业项目、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等,把国债资金用在刀刃上。三是前期工作比较成熟。对于在建项目,要求各项手续完备;对于新开工项目,要求前期研究论证比较充分,具备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能够尽快开工建设,特别是一些急需项目能够在2024年汛期前建成投用;对于部分前期工作较为复杂的重大项目,原则上也不得晚于2024年6月底开工建设。四是资金需求与建设进度相匹配。项目的国债资金需求要根据国债资金支持标准,结合项目建设进度合理提出,确保资金拨付到位后能够尽快投入使用,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以京津冀为重点的华北地区灾后恢复重建,是此次增发的1万亿元特别国债重点支持方向之一。特别国债将优先支持水毁设施恢复重建项目,确保在2024年主汛期前高标准完成水毁工程修复重建任务。同步支持提升区域防灾减灾能力,大力推进大清河、永定河、北三河、子牙河、漳卫河等河流综合治理,加快实施骨干河道疏浚、重要堤防加固,蓄滞洪区达标建设等一系列重大工程;系统推进城市排涝能力建设,加大排水管网、泵站等设施更新改造力度,开展低洼易涝路段综合整治。并大力提升监测预警水平,在灾害易发区、雷达观测盲区和重点保护区域,加密提升雨量、水文、水位站。

本次增发国债把防洪减灾工程作为重中之重,推动进一步整体提升洪涝灾害的防御能力。一是以海河、松花江流域等北方地区为重点,系统推进骨干防洪治理。包括大江大河大湖干流防洪工程、大中型水库工程、蓄滞洪区工程等,将按照流域防洪规划布局,系统实施骨干工程建设,有效提升水库调洪削峰能力,推进重点堤防达到防洪标准,保障蓄滞洪区在遭遇超标准洪水时顺利安全启用。二是同步推进其他重点防洪工程,系统提升防洪能力。在加快推进骨干防洪工程基础上,统筹处理好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关系,加强中小河流和山洪灾害治理、水文基础设施、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海堤工程、重点区域排涝能力等工程建设,实现防洪排涝兼顾、大中小型工程衔接、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协同,形成系统完备的工程体系。三是加强灌区建设改造和重点水土流失治理,提高粮食生产和旱灾应对能力。加快推进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提高灌溉保证率和灌溉水利用效率,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并在水土资源具备地区新建一批灌区工程。同时,实施东北黑土区侵蚀沟治理,切实保护好、利用好黑土地这个“耕地中的大熊猫”。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将抓紧与水利等部门建立增发国债项目实施工作机制,抓紧将国债资金落实到符合投向、条件成熟、质量较高的项目,加快推动国债项目建设实施,充分发挥国债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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