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吉林省上下聚焦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消除“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巩固提升了782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水平,实现了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清零。“十四五”以来,各地深入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改造,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7.8%。可以说,通过近几年的不懈努力,吉林省基本完成了由“巩固提升”向“全面普及”转变。
今年9月,吉林省人大颁布了《吉林省农村供水条例》,对全省农村供水规划、建设、供水用水及相关管理活动进行系统规范;省政府印发了《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全面明确了2023年到2026年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
吉林省《实施方案》明确了“到2024年底,全面实现农村供水工程企业化运营,到2025年底,24小时供水实现全覆盖,农村供水水质总体水平基本达到当地县城供水水质水平;到2026年底,千人以上规模化工程覆盖人口达到70%,计量收费实现全覆盖”等重点目标任务。
会上,吉林省水利厅厅长王相民详细解读了吉林省《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四平市、延边州、德惠市、抚松县、镇赉县5市县进行了交流发言。推动各地相互学习借鉴,切实把农村供水这项民生工程做扎实。
会议强调
各地要认真学习借鉴好经验、好做法,立足本地实际,聚焦薄弱环节、短板弱项,分类施策,标本兼治,狠下功夫,加快把农村供水保障能力提上来。要加快提升规模化供水能力,坚持因地制宜、差异施策,大力实施供水管网延伸工程,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最大限度实现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要加快提升24小时供水能力,保障水源稳定、提升水处理能力,确保工程24小时稳定运行。要加快提升水质安全保障能力,深入实施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做好日常水质监测和卫生监督。要全力推进县级统管企业化运营,全面建立管护制度,优化人员配置,合理确定水价,健全水费管理使用制度,对节余水费可探索设立维修养护基金,健全应急预案,确保群众饮水用水需求。
会议强调
农村供水是一项系统性、公益性工程,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既要发挥好政府引导作用,更要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切实做到建好、管好、用好,使其真正成为服务广大农村居民的民心工程;全面提升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护、运行水平,早日实现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