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提出通过加快推进区域水权分配、明晰取用水户取水权、明晰灌溉用水户水权等方式,进一步明确初始用水权;以推进区域水权交易、取水权交易、灌溉用水户水权交易等方式,推进用水权市场化交易,并明确完善水权交易平台的要求;以强化取用水监测计量、水资源用途管制和用水权交易监管的方式,加强对用水权交易的监督管理;以探索用水权有偿取得转让、培育节水市场和创新水资源资产评估等方式,创新用水权改革。
贵州要求各级水利部门强化用水权交易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和发展改革、财政、公共资源交易、金融等部门的沟通联络机制,动态掌握用水权交易情况,并通过开展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监督检查等形式,强化用水权交易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