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因地制宜,制定考评标准。结合天津市农村供水工作实际,对标城市供水考核标准,制定《天津市农村供水标准化管理评分标准》,对评价范围、周期、内容、标准、程序进行详细规定,对农村供水运管单位标准化管理提出严格的指标要求。二是自我体检,明确短板弱项。各农村供水运管单位依据《天津市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评分标准》进行逐项自评,查短板、明差距,制定解决方法和措施,不断提升农村供水运行管护水平。三是把脉问诊,开展现场评价。市水务局联合各区水务局,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结合自评情况,对抽选的8家农村供水运管单位运营管理、供水设施、供水服务三大方面25项内容进行标准化评价,查出30余个问题,已要求各运管单位予以限期整改。四是正向激励,强化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在系统内通报,并反馈各区水务局,择优遴选农村供水工程申报参加水利部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为全市农村供水运管单位推广可复制、可操作的样板水厂管理模式,为实现“一体化发展、专业化运营、规范化服务、制度化监管”农村供水标准化管理奠定基础。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十项行动”中“实现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行动”,提升天津市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水平,2023年7至9月,市水务局结合洪涝灾害灾后重建,组织开展农村供水标准化管理达标评价系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