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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获水安全保障工程专项中央预算内资金计划3.75亿元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9-04  来源:中国发展网  浏览次数:943
 摘要:本批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该市主要支流治理和排涝能力建设。项目的实施对于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咸宁市稳投资、惠民生、扩内需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撑。
 
 

“十四五”以来,湖北省市发改委会同市水利和湖泊局抢抓国家政策机遇,紧盯水安全保障工程专项资金投向,提前谋划储备项目,全力申报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近日,湖北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联合下达水安全保障工程专项2023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通知,咸宁市富水流域系统治理工程通山段、陆水流域系统治理工程、斧头湖防洪治理工程、余码头泵站更新改造、老河泵站扩建等5个项目获得支持,共计下达年度投资计划3.75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5亿元。

本批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该市主要支流治理和排涝能力建设。项目的实施对于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咸宁市稳投资、惠民生、扩内需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撑。

下一步,咸宁市发改委、市水利和湖泊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鲜明导向,督促项目单位压实工作责任,落实项目建设条件,推动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加快开工建设,着力扩大有效投资,确保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切实做好2023年水利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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