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省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比例基本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 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由4639处压减到4000处以下,千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由2.73万处压减到2万处以下,分散供水工程由3.47万处压减到2万处以下
■ 全省农村自来水水质综合达标率达到90%以上
8月9日,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乡村振兴局7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城乡供水保障能力的意见》,持之以恒抓好城乡供水安全保障工作,不断提升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意见》强调,要把城乡供水安全作为民生水利的头等大事来抓,统筹补短板与高质量发展,以建设稳定水源为基础,依托大水源、实施大项目、接入大管网,优先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改造,不断完善区域城乡供水保障网络体系,加快形成长效良性工程运行管护体制机制。
《意见》提出,着眼进一步夯实各级责任,补齐短板弱项,防范化解供用水风险隐患,近期城乡供水保障重点主要有三项:一是紧盯各类渠道反馈具体问题立行立改,能够解决的立即解决,需要工程措施解决的尽快拿出方案,限期整改落实到位;二是举一反三再排查再整改再提升,立即组织开展全省农村饮水工程全覆盖排查,8月底前基本完成现场排查工作;三是对排查出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拉出清单,建立台账,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分类制定整改方案,细化落实具体措施,年底前务必全面完成整改工作,牢牢守住农村饮水安全底线。
《意见》要求,坚持“建大、并中、减小”原则,按照城市供水延伸、规模化供水、集中供水、分散供水四大类,区别项目轻重缓急,全域统筹谋划,分类施策推进,加快建设步伐,实现整体提升。到2025年,全省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比例基本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由4639处压减到4000处以下,千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由2.73万处压减到2万处以下,分散供水工程由3.47万处压减到2万处以下;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6%以上,水质综合达标率达到90%以上,切实提升我省城乡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