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湖州市编制了《湖州市节约用水“十四五”规划》,市级12部门联合印发了《湖州市节水行动2021年度实施计划》,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大力实施节水行动,持续加强河湖管理,并实现了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全覆盖。湖州全市进一步强化节水标杆示范引领,2021年全市共创建33个省级节水标杆单位,完成率143%。出台全国首个《生产用水企业节水指数评价导则》,创新开展企业节水指数评价。在浙江全省率先出台《湖州市自备取用水单位信用评价监管办法(试行)》,结合信用监管模式,建立取水企业信用档案,强化全市自备水企业取用水监管。
今年,湖州市在浙江全省率先出台《万元GDP用水量指标优化提升节水攻坚行动方案》,深化落实全市节水行动,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