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2017年以来,沈阳检察机关聚焦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河道岸线保护等突出问题,共立案14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8件,向法院提起诉讼20件,开展了以下重点工作。
坚持系统观念,压实保护责任。一是加强制度保障。与抚顺市检察院、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沈阳市“河长办”会签协作配合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保护工作长效机制。二是抓实一体化办案。以横向一体化办案实现涉水刑事案件与公益诉讼案件同步办理,惩治犯罪和修复受损公益同步实现;以纵向一体化办案有效聚合上下级院办案力量,高效破解工作难题。三是推动溯源治理,逐步形成“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法律监督路径。四是强化科技赋能,充分运用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大数据平台等科技手段,助力公益诉讼检察提质增效。
突出专项监督,提升保护质效。一是认真落实省检察院部署开展的水环境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开展符合沈阳地域特点的辽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集中办理了一批影响行洪安全和破坏辽河生态环境案。二是精心组织全市开展“守护碧水清流 厚植生态底色”专项监督活动,分类施策,突出重点,截至目前,共摸排案件线索46件,立案3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3件,治理整改19件。三是指导基层院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活动,鼓励支持各基层院围绕辖区内地下水资源保护、河流湖泊水库生态环境保护等开展专项活动。
争取支持配合,凝聚保护合力。一是主动接受监督,向市委、市人大等领导机关书面报告或者专题汇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争取理解与支持,持续优化监督举措。二是深化协作配合,加强与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等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形成公益保护合力。三是扩大公众参与,组建沈阳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监督员队伍,启动“益心为公”志愿者云平台建设,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案件听证和检察建议公开送达,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公益保护。
此外,蒲河作为沈阳域内的重要河流,流经沈阳市浑南、沈北、于洪、新民、辽中等五个县级行政区,承担着流域内农业灌溉、气候调节、城市排水、环境改善等重要生态人文功能。市检察院带领相关区县院通力协作,共同守护着蒲河的水环境。
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大数据平台获取到蒲河水体水质恶化的线索,水面及河滩出现死鱼,水环境恶化。沈北新区检察院与辖区河长办工作人员迅速奔赴蒲河开展生态环境巡查。经过实地勘察与走访,发现该河段存在多处生活污水通过雨水排放口直排入河的现象,导致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于是立即启动公益诉讼立案调查程序,组织召开多方座谈会,对“雨污混排”问题进行研判,并在会后向行政机关送达检察建议。问题得到了快速整治,河水恢复了昔日的澄清。
浑南检察机关得到群众反映,在蒲河浑南河段,一片水域受到污染,连沿岸秧苗也出现了枯萎。浑南区检察院第一时间开展巡查,很快锁定了水污染的源头所在。原来是河岸周围出现违规的露天垃圾堆,大量垃圾腐蚀了清澈的河水,威胁着环境健康。通过向有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垃圾得到迅速清理,河段的污水也得到了及时整治。臭味没了,秧苗活了,沿岸居民的笑容回来了。
在于洪、在新民、在辽中,蒲河流经的区域在检察机关的助力下,违规的排污、开采、捕鱼、放牧等得到了整治,清澈的蒲河水奔流不息,滋养着肥沃的大地。
在细河、在浑河、在辽河,沈阳境内的河流,在检察人的全力守护下,鹭飞莺啼,鱼美稻香。幸福的沈阳人,正迎着朝阳,向着振兴前行。
下一步,沈阳检察机关将持续加大对涉水环境领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推动新时代治水兴水和公益诉讼检察高质量发展,积极投身沈阳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建设山清水秀、生态宜居的美丽沈阳、幸福沈阳贡献公益诉讼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