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以来,我省通过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深化统一服务、强化监管等方式,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持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截至2022年底,全省建成农村集中供水工程1.36万处,累计完成投资151.46亿元,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7.5%。
我省按照《关于全面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指导意见》科学编制规划,稳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省水利厅实行周报、月报制度,并结合随机电话抽查、现场实地督察指导等方式,督导全省城乡供水工程建设、投资完成、统一服务落实情况。针对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式供水工程管护弱、问题多、长效难的问题,我省大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服务建设。全省100个县(市、区)统一管护协议签订比例达100%。
全省逐步构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体系。2022年,我省启动全面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先行县建设,第一批43个先行县通过示范先行,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先行县以优质稳定可靠水源为前提,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和城乡壁垒,优先发展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和集中连片规模化供水工程,重点推进大水源、大水厂、大管网建设,还将通过以大并小、“小小联合”等方式重点推进小型供水工程改造和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