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我省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实行“省负总责、市县区抓落实”机制,各地突出区域特色,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牵引,严格把控“设施良好、管理规范、供水达标、水价合理、运行可靠、用户满意”等6项基本标准,坚决守住“供水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安全生产责任、工程定价收费”等6项安全红线,省市县制定标准化管理评价细则及评价标准,建立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常态化评价机制,通过压实供水保障“三个责任”,完善工程运行管理制度,提升供水专业化信息化水平,建立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努力打造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陕西样板”,为助力乡村振兴和提升群众用水品质奠定供水保障支撑。
记者从陕西省水利厅获悉,省水利厅日前印发《通知》,要求持续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确保年度不少于1/3“千吨万人”供水工程实现标准化管理,到2025年底前“千吨万人”供水工程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千人以上规模供水工程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