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示范区执委会会同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沪苏浙两省一市三级八方水利(务)部门,联合召开示范区水利(务)领域联保共治创新实践成果新闻发布会,共同发布示范区《水利专项规划》《供排水专项规划》《联合河湖长制工作规范》和《水利(务)领域2023年行动计划》。
两个专项规划印发实施
作为示范区统一的规划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水利规划(2021-2035年)》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供排水专项规划(2021-2035年)》已于近日正式印发实施。
据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上海市发改委副主任张忠伟介绍,《示范区水利专项规划》以高品质打造人水和谐的生态水网为目标,明确到2025年,全面推进人水和谐的生态水网建设,基本建成协调协同的防洪除涝保障体系、互联互通的水资源供给保障体系、共保联治的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体系、共商共管的综合水管理体系,河湖水面率由20.3%上升至20.61%(水面将增加7平方公里);到2035年,示范区“一网+四体系”全面建成,率先实现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元荡
《示范区供排水专项规划》分为供水规划、污水规划、雨水规划三部分内容,将重点打造互联互通的水资源供给保障、共保联治的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协调安全的雨水排水、共商协同的水综合管理等四大体系。明确到2025年,先行启动区市政供水“同网同质同服务”;基本实现城乡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源网厂河(湖)一体化管理;基本建立完善的排水防涝体系。到2035年,示范区市政供水实现“同网同质同服务”,一体化供水成为示范引领的标杆;全面实现城乡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构建形成标准领先、生态绿色、安全韧性、智慧高效、区域协同的污水收集处理体系;形成与示范区定位相适应的具有较高标准、系统完善、安全韧性、生态优良、智慧高效、区域协同的城镇雨水排水体系。
2023年13项重点任务明确
2023年水利领域具体有哪些工作安排?《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水利(务)领域2023年行动计划》明确,今年示范区水务工作将聚焦13项重点任务展开,包括7项一体化制度创新,6个重点建设项目。
7项一体化制度创新不仅包括水利专项规划、供排水专项规划、联合河湖长制3项制度创新成果的落地实施,还包括示范区幸福美丽河湖建设、示范区水利(务)领域一体化规范、跨界水体水利工程“建管运”一体化机制、加强重点河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4项制度创新举措。
祥符荡水清岸绿
6个重点建设项目涉及元荡生态修复和功能提升(三期)工程、淀山湖岸线生态修复(一期、二期)工程、蓝色珠链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二期)等,其中元荡生态修复和功能提升工程三期建设,在一期、二期工程10.5公里建成长度的基础上,通过三年的持续建设,将实现23.9公里全线贯通。
联合河湖长制工作规范出台
联合河湖长制是示范区治水理水取得成效的重要制度保障,作为2023年重点工作之一,《示范区联合河湖长制工作规范》就是要将示范区在治水理水方面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系统集成,不仅为持续夯实示范区生态环境基底提供强有力制度保障,对长三角乃至全国建立健全跨界联合河湖长制也将具有示范引领效应。
水上保洁人员清除元荡湖面上的漂浮物
《规范》共44条内容,重点明确了示范区联合河湖长制工作内容和要求,分类细化了示范区内各级联合河湖长具体工作职责和任务,详细规范了各级联合河湖长的履职重点和履职方式,创新建立了联合巡河、联合管护、联合监测、联合执法、联合治理“五大机制”。
“治水理水,需要久久为功。目前,示范区治水理水制度的效果已初步显现。我们相信,未来三年乃至更长的时间内,示范区将探索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示范区绿色的底色将更加浓郁。”张忠伟说。